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上半年我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45家,比去年同期增长30.8%;开出罚单270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依法关停取缔54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46%;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3.3 %。全市环境执法力度位居全省前列。
狠堵企业“疏忽”缺口
浙江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义乌市工业企业“五十强”中排名第14位。由于靠近北苑学校,部分家长在网上反映企业烟囱冒黑烟,受常州外国语学校事件影响,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我市环保部门在企业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坚决一查到底,作出了查封该企业2台水煤浆锅炉,并罚款3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环保部门从高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和决心。”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从上半年被查处的全市环境违法情况来看,主要是畜禽养殖、低小散企业违法情况仍然突出,还有就是部分规上企业也存在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偷排漏排的问题。
浙江永佳好房工贸有限公司是金华开发区洋埠镇的纳税大户,因涉嫌用水泵、软管将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的废水排入雨水井,其前后两任厂长、车间主任和操作工共6人以污染环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检查中,很多被查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疏忽”了。为了严查严打、全面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从不敢、不能违法到不想、不会违法,我市出台《金华市环境执法监管从高从严“十条”措施》,包括依法从高从严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实行停产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实施查封扣押、从严从重依法追责、强制落实工业断电、实施“荣誉摘帽”、实施“金融黑名单”制度、实行媒体曝光公开道歉等,打造史上最严环境执法监管体系。一家制膜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如此高压的环境监管,对企业规范生产来说是一种鞭策。
据悉,今年上半年,在我市立案查处的645家环境违法企业中,适用新《环保法》配套措施查封扣押96家、限产停产11家、按日计罚两家,行政拘留68人,刑事措施34人,公开曝光645家,公开承诺645家,列入征信黑名单645家。
多种手段精确打击违法过去,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通常靠走访排查。由于线索来源途径单一,一些污染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制止。为此,我市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中引入高科技手段。
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是一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管时发现,该企业排污口出水水质检测数据异常,随即前往企业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排污口安放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采水取样仪器被取出。因涉嫌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环保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
“我们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这个24小时值守的‘侦查哨兵’,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精确定位环境违法企业,做到快速精准地开展环境执法处罚。”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并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444套,实现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下一步将会持续扩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覆盖面,逐步做到全行业企业,全时段全天候实时监控。
除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环保部门还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确打击。包括在原有12369环保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开通12369投诉举报微信平台,整合12369环境举报热线和8890便民服务平台,建立有奖举报和环境信访约访联查制度,制定了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细则。
“东方前城小区旁的通园溪有蓝色污水流入。”接到市民微信投诉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通过微信工作群联动,开展现场排查、污染处置、环境监测等的联合执法调查行动,用了不到1小时查获金华光华印务制衣有限公司涉嫌向通园溪排放蓝色污水,两小时完成污染水体的围堰封堵和抽运处置。
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共受理调处各类环境信访4480起,发放举报奖金1万多元,信访满意率99%。
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成效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与获得利润相比,违法成本并不高,以致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查过罚过就没事了”,继续污染环境行为。
“我们在对环境违法企业立案查处的同时,都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指导整改意见书,告知如何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我们对每个案子都会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后督查,确保违法企业整改到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倘若在后督查中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婺城区张基能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环保部门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在限定改正时间过后的第二天对其开展环保后督查,督查确认该养猪场已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且清空了猪舍。
也有人因不服从执法,被相关部门处以更重处罚。兰溪市梅江镇傅淑珍、童美花、金壬贵三家碎布造粒加工工厂,擅自撕毁环保封条,继续生产,3名涉事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
记者注意到,今年已有赫尔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亚太肠衣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处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是指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种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被称为环保处罚“利器”。
市环保局负责人说,环保处罚重点不在罚,而是通过强有力手段让企业知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市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中坚持寓教育于管理、寓服务于执法,对企业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处理,即实施“五书一谈”制度,具体是:对存在环保隐患的企业下发环保建议书;对存在环境问题但尚未造成影响的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完成限期整改和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下达处罚告知书;对已处罚的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指导整改意见书,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向公安机关发移送书;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
据统计,今年共发放环保建议书35件、限期改正通知书195件、处罚决定书517件、指导整改意见书10件、案件移送书92份,行政约谈48人。“我们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从高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的‘零容忍’,努力把金华打造成环境执法最严格、环境监管最严密的城市。”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