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市环保局高度重视,7月21日主动会同栏目记者对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
金华创泽饰品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饰品生产,生产工艺为亚克力—雕刻—抛光—组装喷涂,2010年11月25日通过环评审批。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自抛光车间,废水日产生量为2吨,经四级沉淀后排放,沉淀池容量分别为10m³、8m³、50m³、50m³。
据现场执法人员勘查,发现该公司亚克力坯料抛光工艺废水经四级沉淀后未接入污水排放口,而是接入厂区西南角雨水排放口。经对该公司西南角窨井、南侧道路雨排口、南侧围墙污水排放口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578mg/l、680mg/l、437mg/l,相当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的5.78倍、6.8倍和4.37倍;悬浮物浓度分别为1.10×103mg/l、2.58×103mg/l、96mg/l,相当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的15.7倍、36.8倍和1.37倍。
根据金华创泽饰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事实,7月21日,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对该企业立案查处,作出依法顶格处罚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顿,并拆除生产废水接入厂区西南角雨水排放口的管道,改接入污水排放口,并采购15平方规格的板框压滤机,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做好对该企业问题整改后的督察,监督其停产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环保局举一反三,从今天开始,组织对全市“低小散”企业、沿江沿河涉水排污企业、工业园区雨污不分问题、逃避环保监管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全面排查,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